临泉县委组织部围绕贯彻落实好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切实建立健全督查工作体制机制,取得推进工作的良好效果,确保了党的各项组织工作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是组建队伍落实督查责任。以部机关干部为基础,采取以老带新的方式,不仅能够发挥每名干部作用,还能实现组织工作传帮带效果。每次督查抽调县效能办、县直工委和乡镇组织委员参与到党建督查工作中,在充实督查力量的同时,还能让参与督查工作的同志在督查中得到学习提高。每次督查工作采取分组负责制,督查结束要签字存档,对督查敷衍应付、违反督查纪律的给予严肃问责。
二是明确任务提高督查质量。每次督查前,由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当前重点工作部署制定督查任务清单,召开会议进行会商,明确督查目标任务、督查工作分组、督查工作时限,下发督查工作预通知,给被督查单位自查整改时间,一方面提高了督查工作的效果,同时也能促进各单位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三是清单督办推进整改落实。每次督查后,各督查组综合汇总梳理督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别对每个被督查单位制订整改任务清单,并以督办函的形式发给被督查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明确整改任务和落实时限,整改结束后上报总结并申请复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给予党组织负责人诫勉谈话,直至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形成督查长效工作机制。采取定期督查和专项督查相形式,确保督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并把每次督查结果纳入年度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典型做法予进行总结推广,利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通报表扬,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整改敷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通过督查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