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汇报会上获悉,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要求2017年完成的部分重要生态功能区破坏严重等8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颍东区老庙镇中心街路两侧生活垃圾等59个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件已完成整改47个,界首高新区集中供热和中水回用等4个突出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2017年的阶段性任务已全部整改到位。
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整改方面,我市建成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全力做好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同时组织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冬季决战,划定5个重点区域,对一切产生大气污染的生产经营行为实行特别管控措施,并从公安、交通、城管、环保等部门抽调50人成立5个督察组,按照“横到边、竖到底、无禁区、零容忍”和“督政、督企、督人相结合”的要求,进行24小时驻点督察。截至2017年底,5个督察组共检查各类项目3238处,发现问题943处,因冬季决战推动不力、问题整改进展缓慢,22名党政干部被问责。
入河排污口问题整改方面,市政府制定出台了《阜阳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分类清晰、主体明确、信息完善的要求,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登记建档工作,全市共摸排入河排污口199个。截至2017年底,要求设立标牌的113个入河排污口完成标牌设立,89个入河排污口全部按时完成整治,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和验收、档案管理、统计报告、监测通报、巡查督查5项制度全部建立。
水污染防治问题整改方面,2017年度,全市纳入国家考核的5个水质断面全部达到考核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
下一步,我市还将组织开展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工作,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293件信访投诉、省环保督查组交办的45件信访投诉和60个问题线索以及近三年来各级环保部门交办的信访投诉案件开展督查,将整改成效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整改推进不力、整改后出现反弹以及不作为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确保整改彻底,不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