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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摘要)

编辑部

来源:安徽日报

发布日期: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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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交省政府研究处理。省政府高度重视,对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逐项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现将省人民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摘要公布如下。


  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健全监测帮扶机制,推行二维码申报,简化监测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继续实施“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帮扶,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统筹各项救助政策,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监测预警、精准救助。进一步强化兜底保障,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二、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认真抓好“两强一增”行动,推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因地制宜发展多形态多特色乡村产业,促进产业融合,推深做实“百千万”工程,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广农业生产“大托管”模式,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用地计划管理,提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统筹保障好乡村产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


  三、培育壮大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设立人才振兴专项领导小组,印发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意见,加快培养乡村振兴“五类人才”。加强技能人才培育。2022年计划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30万人次,开展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不少于1万人次,技工院校全日制招生不低于5万人。优化乡村人才发展环境,搭建乡村引才聚才平台,完善“三农”人才评价机制,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流动。


  四、推深做实农村“双基”建设。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总结推广试点成效,以点促面,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村庄规划应编尽编。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推动往村覆盖、往户延伸。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在县域内实现优化配置。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高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五、着力改进财政金融支农方式路径。强化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保持各级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加快2022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谋划,提升使用效益。强化重点区域资金支持,2022年中央下达提前批次和省级财政投入衔接资金安排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脱贫县、皖北地区的资金占比54.4%、54.8%。发挥好金融支农协作联盟的作用,促进金融机构同农业企业对接。完善农业保险体系,积极构建“基本险+完全成本险+商业险”三级保障体系和“特色险”供给机制,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


  六、努力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深入开展“送法进乡村”工作,实施法治文化“千百十工程”和法治文化“四入行动”,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着力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农村法治、乡村德治建设,全面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推进移风易俗。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村级议事协商民主建设,深化村务公开,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促进乡村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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