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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区纪委监委:“四化”举措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

颍州区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23-04-07

作者: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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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颍州区纪委监委全方位推行清单制度,按照“清单化厘权、流程化晒权、常态化督权、制度化管权”的工作思路,积极将“四事四权”工作法与村级“小微权力”监管工作结合起来,着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延伸,打通了基层治理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清单化”厘权促规范。为使权力清单能够真正的“接地气”、可操作,颍州区纪委监委牵头成立工作组多次深入乡镇、村(居、社区)实地调研,召集区直、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各个层面代表座谈,并与组织、民政、农业农村、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反复研讨,梳理出12大类59条村级权力清单,以及10大方面83条村级组织责任清单。“四事四权”工作法推行后,颍州区纪委监委在梳理村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基础上,从履行党的纪律、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村级事务民主监督等6个方面制定村级权力负面清单,划出38条纪律红线,拉近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大力保障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充分调动了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流程化”晒权促公开。颍州区西湖镇白行社区有一条长廊,挂着农村宅基地申请、低保申请、农村集体资源和资产处置等群众诉求集中的民生事项及办理流程清单图,被群众称为“廉洁长廊”。为了让权力清单能看、能懂、能用,确保“四事四权”工作法顺利推行,颍州区纪委监委根据村级权力清单,绘制出村级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了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工作流程,明确每个清单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公示期限等具体细节,让权力清单简明易懂,群众按图办事,村干部照单履职,确保以“四事”方法化解矛盾时有遵循、有依据,群众“四权”更有保障。同时,联合区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建立阳光村务信息网、安装触摸屏、开通微信公众号,把村务、财务、党务信息及时公示,把群众最关心、最热点事项的决策过程、收支情况等及时公开,与“三资”管理系统互联,镇村数据、台账、文件依据相互吻合,进一步提高群众办事的透明度和时效性。

“常态化”督权促落实。结合“四事四权”工作法,在全区建立了以纪检监察协作区、乡镇街道纪(工)委、村(居、社区)务监督委员会“三级监督网络”。着力形成协作区真问事、乡镇街道纪(工)委善议事、村(居、社区)务监督委员会能办事的基层治理工作新格局,切实做到小事不出区(协作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出村,提升了基层治理的科学化水平。同时,颍州区纪委监委联合区直相关部门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村级事务监管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同时依托“小微权力”一点通平台,充分运用“四事四权”工作法,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制度化”管权促长效。为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颍州区纪委监委在深入研究谋划的基础上,结合《关于全区推广“四事四权”工作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先后下发《关于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颍州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规范运行监督办法》《颍州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责任落实追究办法》《颍州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规范运行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指导村级组织完善制度17项,通过“四事四权”工作法与村级“小微权力”监管工作相互结合,既充分发挥了“四事四权”工作法的温情优势,又体现了村级“小微权力”监管工作的监督力度,切实为“四事四权”工作法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提升了村(居、社区)治理水平,夯实了基层治理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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